市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布通知,通知明确:5月1日起正式执行“营改增”,个人出售二手房,统一将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。
通知说,此次改征对个人纳税人出售住房所涉及的税务交易流程没有变化。个人出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政策延续原营业税相关政策,其中计税金额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:增值税销售额=计税金额÷(1+5%)。出售的住房在今年5月1日后申报纳税的,按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文章转自http://sh.sina.com.cn/news/economy/2016-04-21/detail-ifxrpvcy4251888.shtml